公募基金产品风险评价说明
根据《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》及《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(试行)》等相关规定,我公司在综合参考产品类型、投资方向和投资范围、流动性、结构复杂性等因素的基础上,对基金产品的风险评价通过基金风险等级来具体反映。基金产品共设五个风险等级,按照风险由低到高依次是:“R1(低风险)”、“R2(中低风险)”、“R3(中风险)”、“R4(中高风险)”和“R5(高风险)”。
通常情况,基金类型划分及基金风险等级规则如下:
在初步评价结果之上,我公司每季度根据基金季报对基金风险等级进行一次更新,具体基金的风险等级以我公司网站展示的信息为准。
如果相关法律法规规则要求或实际情况需要等,需增加或减少基金产品风险等级的,我公司可对上述分级规则进行适当的合并或分拆。